公务员职务套改有哪些
搜百科:专业的百科知识平台 QQ:168151051 |
1.警察职务变更:公安部、内部机构、地方公安部门、内部综合管理机构的警察、警察职务名称,按照《公务员法》和实施计划执行。
2.县级以上地方公安部门会同公务员主管部门,按照上下同步、分级负责的原则,对内设执法服务机构和派出所的公安民警组织实施职务套改,并实施相应的工资待遇。
3.警察职位按所在机构名称改名。
4.警员岗位原则上按以下要求进行套改:调查人员套改为一级警长; 副研究员改为二级警长;主任科员改为三级警长;
5.副主任科员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不在处罚期间的,改为四级警长,其他改为一级警员:任职满2年;从事公安工作满10年;获得相当于三等功以上的奖励;三次以上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优秀。科员改为二级警员和办事员,改为三级警员。
6.等级在24级以上,不在处分期内,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科员,可以改为一级警员。
7.等级在22级以上,不在处分期内,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副主任可以改为三级警长。
8.同时担任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的公安警察,纳入警察职务序列管理,继续保留原非领导职务的相关待遇,不占公安部门警察职务的数量。
9.第一次改革相关工作完成后,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出台警察职位转换、警察职位晋升、职位数量管理、警察技术职位管理等有关规定。
搜百科网:专业的百科知识平台 QQ:168151051 |
版权声明
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,不代表搜百科立场。
本文系作者授权搜百科发表,未经许可,不得转载。
评论
留言与评论(共有 0 条评论) |